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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微信支付响应国家税务系统号召,在基础账户的基础上,强制开通运营账户,将所有收入自动汇集到基础账户,只能提现到对用银行,用户提现需要提前将钱通过银行充值到“运营账户”,两个账户资金必须通过对用银行流转,不能直接划拨。
加上金税四期将于年底完成部署,“不看合同、不看票,就看收入和交了多少税”,只要钱打入对公银行就是收入,导致“发红包”功能将成为一个税务黑洞。
举例:
A用户通过直播间发了1万元红包,首先这1万元将进入“新媒直播”对公银行,形成事实上的收入。然后被2000名观众全部抢完提现走了,“新媒直播”一分钱没赚,但不可能让这2000名观众给“新媒直播”开票据,作为支出来冲抵这1万元的事实收入。那么就变成1万元纯收入,按国家税务相关规定,不说其他,首先就要交2500元的企业所得税。
如果我们将这1万元支付给某位员工,作为企业支出,让其冲入运营账户分发给2000名观众,一月所有直播间累计下来,这个名员工也要缴纳更高额度的“个人所得税”。
为了规范经营,防止无妄之灾,故而通知大家一定要尽快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尽量不要使用红包功能,否者将扣留30%作为税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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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正公账的钱,不管用什么方法,流动20次基本就100%是国家的了。
私人的钱,只要你消费,或者购买正轨产品,也马上进了公账。
进了公账就是国家的了。
金税四期一启用,银行自动同步到税务局,只要不按规定交税,自动就给你分类、标注好了,并且每一笔都慢慢记起,不知不觉中,就可能累积成一个“偷税漏税”的天文数字,从“看不起”变成“可以敲一竿子”就麻烦了。